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薛柔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发布2026—2027年省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计划支持建设不超过20个农作物及畜禽水产种业基地。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各州(市)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推荐申报。
此次申报涵盖农作物、畜禽水产两大类种业基地,均围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1+10+3+N”重点产业布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自育品种种业基地,其中畜禽水产类同时优先支持本地畜禽品种。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各州(市)实行限额推荐:所属县(市、区)不超过8个的州(市)限报2个,超过8个的限报3个,名额包含农作物、畜禽、水产三类项目;每个项目参建企业原则上为1家,最多不超过2家。
按照申报指南,申报基地需满足相应的生产规模、基础设施、生产经营资质、技术力量及防疫等条件,并建立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项目实施单位须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方式,建立两种及以上联农带农模式,重点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倾斜,不得简单采取入股分红方式实施项目。
建设内容方面,农作物种业基地重点支持田间工程、种子加工仓储、质量检测、配套农机具及智能化生产场景建设等;畜禽水产种业基地重点支持标准化养殖繁育设施、检测及性能测定装备、生物安全及净化设施、水产苗种繁育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须在2028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省级财政资金分两批拨付,项目经省级立项后下达50%,通过州(市)竣工验收后下达剩余50%。未按期完成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再拨付第二批资金;项目完成度较低的,将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付资金。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总额达到项目总投资40%以上的种业基地,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指南明确,省级种业基地支持资金须全部用于制种产业发展,严禁用于弥补预算缺口、违规购置车辆、新建办公楼及培训中心、打造“形象工程”等与种业发展无关的支出。项目立项后将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实施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附件:
附件1.云南省2026—2027年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云南省2026—2027年畜禽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