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 > 详情

“高速+物流”如何组CP?云南推出九条融合措施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绍卓 近日,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支持“高速+物流”融合发展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打破高速公路服务区仅服务休憩、加油的传统功能局限。通过盘活高速沿线闲置土地、房屋、场地资源,支持服务区、停车区增设仓储、冷链、分拨、中转等物流设施,同步打通跨境通道、多式联运、货运优惠、统仓共配等配套举措,把全省高速路网全面转化为沿线产业物流集散节点。

《措施》聚焦路域空间开发利用,鼓励高速经营主体在服务区、收费站打造“园中园”“区中区”物流载体,构建双线物流体系。依托高速站点建设仓储分拨设施做强“线内物流”,联动口岸、陆港、产业园区培育区域性中转基地,拓展跨区域联动的“线外物流”。政策还支持配套建设货运驳道、边境仓、海外仓,探索低空物流设施建设,拓宽物流辐射边界。

通道建设层面,《措施》推动跨境物流与多式联运发展。依托“1+3+4+N”口岸建设布局,推动抵边高速服务区建设货运专用通道,配套保税物流、落地加工功能,推广“场场联动”通关模式,并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行“综保区区岸联动一体化”模式,提升跨境通关效率。同时复制读书铺服务区公铁联运试点经验,拓展公铁水空以及“高速+低空”联运场景,鼓励跨境“一单制”“一箱制”全程运输,推进“散改集”标准化运输。

围绕降本增效,《措施》推出多项面向企业的务实举措。云南建立供应链重点企业认证名录,对认证企业车辆推行错峰通行、分时段通行费优惠;依托沿线服务区布局产地仓、前置仓,助力“云品出滇”;同步完善高速沿线充换电、加氢设施,优化绿色通道查验流程。此外,支持服务区建设甩挂运输作业区,搭建车货匹配平台,推广“服务区中转+统仓共配”模式,提升冷链、快递配送能力。

为保障各项举措落地,云南从市场主体、资金、审批三个层面强化支撑。培育运贸一体化经营主体,推动传统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统筹各级专项资金,探索设立省级“高速+物流”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新建高速项目在可研阶段同步谋划物流配套,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常态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难题。

问AI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

相关阅读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2008-2026 昆明信息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