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徐晓俊)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由8倍调整为15倍,自2026年9月20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日均账户余额×存贷系数×倍数+当前账户余额×存贷系数。其中,倍数由原来的8倍调整为15倍。存贷系数根据首次缴存年限确定:首次缴存未满2年的,存贷系数为0.8;首次缴存满2年未满3年的,为1;首次缴存满3年未满5年的,为1.5;首次缴存满5年的,为2.5。
倍数调整后,缴存人可贷到目标额度所需的缴存金额明显减少。以贷款70万元(单缴存人缴存)为例,若开户后一次存入、一年后贷款,调整前需缴存97223元,调整后54688元;若按月缴存、一年后贷款,调整前需缴存13672元,调整后7991元。若贷款100万元(双缴存人共同缴存),开户后一次存入、一年后贷款,调整前需缴存138889元,调整后78125元;按月缴存、一年后贷款,调整前需缴存19532元,调整后11416元。
通知提醒,测算结果依据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得出,具体贷款额度还需根据灵活就业缴存人收入情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缴存金额、缴存余额、缴存频率、缴存时长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缴存人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的“灵缴人员缴存贷款试算”功能,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适合的缴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