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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双双 近日,昆明市消防救援局发布《昆明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共六章五十条,围绕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等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协同联动、群防群治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针对昆明高层住宅数量多、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存量大、带底商住宅比例高等实际,《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把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明确新建住宅物业应当规划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并配置充电设施,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严禁使用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或者携带蓄电池进入电梯。在消防车通道管理方面,要求对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实行划线管理、设置警示标识牌,并鼓励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等技防措施。在共用消防设施维护方面,构建了“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紧急情况应急使用”的完整费用链条,并建立闭环管理程序。

此外,《办法》还强化技防物防和数字赋能,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住宅小区畅通消防车通道、日常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等情况实行全时段监测;推动在老旧住宅、城中村、棚户区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联网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并推动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时,《办法》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治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物业服务人应当在大堂、单元楼入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消防工作情况,在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群租楼推行“楼长”制,并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火灾应急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kmxfxxgk@163.com反馈意见建议,也可登录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提交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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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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