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互嵌式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四五”以来,我省将互嵌式社区建设作为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打造“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品牌,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不断拓宽,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更加完善,“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的和谐局面持续巩固。
“十四五”以来,省级累计支持建设501个互嵌式社区,各地整合资源推进320个互嵌式社区建设。截至2025年底,15个社区、11名社区负责人荣获国家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表彰,88个社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优化融居环境,各民族互嵌共居空间不断拓展。我省将促进各民族互嵌式居住生活的有效因素融入城市更新、“旅居云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行“大连片、大整合、大共享”模式,持续放大旅居促融居效应,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建成小区党群服务站(点)3970个,新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800余个,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一家亲”工作站和“石榴红”同心驿站。
深化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底色更加鲜明。全省各地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彝绣+文明实践”“目瑙纵歌+文明实践”等一批文明实践品牌,利用公共设施、社区空间等展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建成“城市书房”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615个,依托115个省级非遗工坊年均开展200余场非遗展演活动,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系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民族团结杯”“一家亲”等活动。
推动共同发展,各民族相互依存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我省聚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搭建各族群众共事兴业平台,建成就业“幸福里”社区125个、零工市场239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64万个,培育265个“滇字号”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创业街区、社区等载体248个,丰富社区商业业态,建成254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广“三交集市”“村播小院”等平台,推动各族群众联合创业、互助共进。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动安置区与周边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
强化治理服务,各民族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加快形成。我省积极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新市民、流动人口、旅居人群纳入网格化管理,畅通各族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渠道,打造“石榴红居民议事”等“云岭议事”基层协商品牌,全省注册社区社会组织23329个,实现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心理相融,各民族同心同向的精神纽带持续稳固。各地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民族团结进步公约,全省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2.5万场次。实施民族地区推普攻坚、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普及“三大行动”,开展普通话培训8万余人次,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广泛开展社区联谊及志愿服务活动,开办760个“幸福食堂”或助餐点、1282个“青年之家”、1042个“伙伴计划”爱心托管班,促进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下一步,我省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法治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施好“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将互嵌式社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旅居云南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完成建设1000个“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互嵌式社区样板,进一步彰显“和和美美一家人”品牌效应。(云南日报 记者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