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绍卓 近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昆明市引摊入市摊群点规范化设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将便民摊群点划分为五类,同时对经营行为作出约束,明确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揽客,并要求收摊后严格落实“摊走地净”,最大化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导则》明确严控新增、规范存量原则,引导流动摊贩进场规范经营。文件划定摊群点禁设红线,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核心景区、主要交通干道、消防通道不得设置摊点,大型商业体周边原则上不予布局。点位优先选用闲置工地、断头路等场地,设置前征求社区及周边群众意见,减少经营活动对居民的干扰。摊群点设立,需依次完成街道拟定方案、区级城管初审、交警核查交通条件、区级核批、市级城管备案全套流程。
针对不同类型摊群点,《导则》细化差异化建设标准。固定集中式摊群点做好地面硬化、规范电路,配齐烟道、排污、消防、监控设施,规划停车与垃圾收集点位,建筑结构需抵御雨雪暴风等极端天气;潮汐式(早夜市)摊群点划定经营时段、区域,严禁占用车行道;修补服务类摊群点划线定位,可设置统一围挡,配齐垃圾收集容器;节日购销摊群点设置公示标牌,公开经营信息与监督电话,特殊品类摊点遵守行业规范;季节性自产自销农产品摊群点,主要供周边农户销售果蔬农副产品。在入驻对象上,文件明确落实帮扶优惠,优先吸纳失业人员、务工农民、残疾人以及周边农户进场经营。
在日常运营管理上,摊群点建立准入退出、人员备案、信息公示、安全排查等制度,兼顾摊贩经营与居民权益。通过划定合规摊位,为流动摊贩提供稳定经营空间,以限时经营、动态保洁降低经营带来的扰民影响。管理方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检,极端天气做好设施防护,节日类摊点活动结束后及时清场复位,维护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