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张玉 8月24日,南涧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南涧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的公告》,明确由云龙县护农狩猎队在南涧县猎捕区域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计划猎捕野猪100头,切实减少野猪损毁农作物、威胁群众安全的情况,维护野猪致害区域群众切身利益。
据了解,猎捕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19日。猎捕范围覆盖全县辖区(自然保护地除外),重点在公郎镇、无量山镇、宝华镇、拥翠乡4个乡镇24个村委会的野猪致害重点区域开展作业(自然保护地除外),其余乡镇视实际情况推进猎捕工作。
本次猎捕对象仅限野猪,禁止猎捕其他野生动物,猎获野猪经检疫后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贩卖、食用、赠予等违法行为。
管控方面,野猪猎捕作业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狩猎区域。确因特殊情况需进入开展生产作业的,须提前与属地乡镇、村委会联系,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狩猎区域群众要做好家畜、家禽、家猫、家犬等的管护,可采用圈养或拴养的方式,避免误入狩猎区域造成财产损失,造成损失将由个人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私设野猪猎捕毒药,以及兽夹、触电装置、钢丝绳、陷阱等猎捕装置的群众,请及时自行拆除;未及时拆除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除本次作业的云龙县护农狩猎队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