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情况通报称,在其统筹督导下,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4个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依规对央视财经报道云南“低价团”相关问题涉事旅行社和导游立案调查。涉事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涉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证,8家购物场所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目前已全部停业整改。
从8月16日央视曝光,到8月18日通报调查结果,仅仅过去了48小时。云南以雷霆手段,重拳打击“低价团”,彰显了拔除毒瘤,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生态的决心和勇气。云南省文旅厅还表示,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案件线索进一步深挖彻查,查清实际控制人、幕后操纵人、最终受益人,拉入禁业黑名单,将其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本溯源、一查到底、严惩不贷,推动从“处理个体”向“深挖完整利益产业链”转变。
“低价团”为何屡禁不止?这源于其背后的畸形利益链条。“低价团”运营模式一般有4个环节:上游的组团社,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产品招徕游客;组团社将游客“转卖”给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地接社设计行程时,安排多个购物点;导游引导游客进店消费,从中收取“返点”,来弥补导游和地接社成本并获得利润。
依据现行法规,“低价团”发生强迫购物违法行为后,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执法机构,受执法权和管辖权所限,只能处罚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而对处于利益链上游的涉事组团社则鞭长莫及。这也是“低价团”发生强迫购物事件后,往往带团导游和地接社被重罚,组团社却可以全身而退的重要原因。
由此看来,斩断“低价团”利益链条,光靠旅游目的地努力显然不够,亟需在国家有关部门主导下,建立上下游联动惩处机制,特别是要求游客输出地管理部门承担应有责任,明确组团社“首接”(组团)法定责任和义务,主动过滤、抵制“低价团”,禁止规避、转嫁责任。发生强迫购物等违法事件后,应当与地接社共担违法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斩断“低价团”背后畸形利益链,更好地保护游客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事实上,要彻底铲除“低价团”的生存土壤,并非一日之功。破解“低价团”乱象顽疾,还在于告别“舆情依赖”,让监管回归常态化、长效化。监管部门需转变思路,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出击”。首先要从源头扎紧制度笼子,明确不合理低价游的判定标准,对线上线下旅游产品的宣传内容、定价规则开展常态化核查,从获客端压缩不合理低价团的生存空间。其次要彻底扭转“坐等曝光”的被动思维,通过常态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全流程溯源监管,将执法力量下沉到旅游市场一线,让违规行为止于日常。
对于参团游客,要通过各种渠道提示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报名参加不正规的旅行社组织的活动。低价游本质上是一种心理博弈,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通常都是输家,即便没有消费,也会浪费宝贵时间与旅行社拉扯,影响出游心情。消费者出游应改变单纯比价理念,理性消费,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核查其资质,签订正式合同,仔细阅读行程安排,避免落入低价游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