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庆圆)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以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626件,其中昆明某纸业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件;依法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一审案件102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案件259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事一审案件16146件、涉矿民事一审案件2931件、非法采矿刑事一审案件890件。
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或团队42个,140余名法官或助理专门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形成以高院环资庭为统筹中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为集中管辖核心、38个基层环资审判团队为支点的“1+1+38”环资审判组织体系。
全省法院共设立38个诉讼服务站点,前移环境资源纠纷化解端口;设立13个重点环境资源特色法庭,其中盘龙区水源保护区法庭是全国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法庭,2025年6月发出全省首份《水源地司法保护令》;推动建立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等18个生态修复基地;积极与同级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发文件等形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