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绍卓 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14大类45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政策紧扣“资金、待遇、药品、服务”四个核心,通过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实施分级差异化报销、优化基层药品供给、推动医保便捷服务等一系列硬核举措,打出一整套医保支持组合拳,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实惠便捷的医疗服务。
围绕医保基金统筹分配方面,优化区域总额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基金预算、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度向基层倾斜;经卫健部门认定达“紧密型”标准的医共体实行总额打包付费,结余分配加大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倾斜;每年为村卫生室预拨3万至5万元购药周转资金;医保结算周期压缩至20个工作日,多措并举缓解基层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针对参保群众就医报销,落实门诊分级差异化报销机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可达60%,居民医保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高血压、糖尿病集采药品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慢性病患者可开具最长12周长期处方。与此同时,落实转诊起付线连续累计政策,参保人由上级医院下转基层治疗,无需重复缴纳起付线费用,切实降低就医成本。
同时,在基层用药供给层面,补齐群众就近购药短板。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用药衔接联动机制;明确乡镇卫生院药品配备不少于300种;推动医共体内统一用药目录,落实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衔接;持续扩大集采药品进基层覆盖面;强化基层药品配送常态化监测监管;加快建设“医保药品云平台”,做好药品进销存信息上传,更好满足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群众的用药查询与用药需求。
除待遇与用药保障外,还将不断扩充基层便民就医供给,织密医保服务网络。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医保定点应纳尽纳,落实定点结果互认;全面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刷脸支付应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按每年人均12元予以补助,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个人签约缴费部分;鼓励基层用好上门服务、安宁疗护、互联网复诊等项目;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推动长护险定点网点向乡镇村组延伸,将村卫生室设为护理延伸网点,把康复护理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按照政策部署,各地将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当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细化配套实施细则。通过医保政策导向,持续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