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绍卓 为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云南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线索征集期限截至2027年6月30日。
《公告》明确七大类重点征集线索,涵盖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催收、舆情敲诈等新型涉黑犯罪;跟踪恐吓、滋扰胁迫类软暴力案件;“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各类行业地域黑恶势力;黄赌毒交织团伙犯罪;操控、侵害未成年人黑恶案件;跨境勾连涉黑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举报人提交举报线索时,要尽量写明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案发时间、地点及经过,并提供音视频或物证等材料,严禁虚构事实诬告陷害。政法机关倡导实名举报,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有效线索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严惩。
群众可登录全国“12337”线上举报平台,或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提交线索;也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举报。
省扫黑办:
电话0871-63992898
邮箱ynshcebgs@vip.163.com
省高院:12368
省检察院:12309
省公安厅:0871-63054350
省司法厅:0871-6418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