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徐晓俊)来昆明旅居,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能在昆明贷款买房。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政策,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权益——无论首套还是二套,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30%。
贷款利率方面,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年限1至5年(含5年)年利率为2.1%,5年以上年利率为2.6%;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年限1至5年(含5年)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075%。
住房套数认定方面,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购房所在县(市)区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即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不限制缴存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本次拟申请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若购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则不予贷款。
额度上浮方面,单缴存人家庭基准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额度上浮30%;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星级新建绿色建筑或绿色生态小区,额度上浮20%;同时符合两种情形,上浮比例可叠加至50%,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0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50万元。
针对临近退休职工担心贷款期限短、月供压力大的问题,缴存人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月还款额,缓解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