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绍卓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意见将于2026年8月1日施行。新规聚焦行业痛点,健全巡游车、网约车监管制度,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修订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围绕巡游车、网约车监管补齐制度短板,进一步厘清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边界,推动业态良性融合发展。新规优化巡游车经营权到期处置规则,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作为续营、整改、核减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提出探索网约车政府指导价,引导行业形成更加合理的收益分配模式。
本次修订对巡游车相关规则作出多处调整,主管部门将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作为经营权到期处置的重要依据;推动巡游车拓展网约运营业务,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新增条款明确新增经营权无偿使用,期限8年;建立经营权配置与退出机制,引导合理调整承包费用与抵押金,设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企业规模化经营实现转型升级。
同时,完善网约车监管相关条款,明确平台需落实人车一致,合理设定并公开计程计价及抽成标准,严禁网约车巡游揽客。禁止网约车车辆转租经营,划定车辆退出标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或使用满8年应当退出营运。明确经营者需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强化驾驶员常态化培训,落实境内存储运营数据相关要求。此次修订清理重复准入条款,补齐网约车全链条监管漏洞,持续护航网约车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新规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监管要求。聚合平台禁止接入无资质网约车平台,出现安全事故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私人小客车合乘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营运行为,严禁依托合乘变相从事客运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