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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计划于10月18日至23日举行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发布通知,计划于10月18日至23日在云南技师学院组织举办云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同期开展“技能中国行2026—走进云南”活动。

通知称,举办大赛的工作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牢固树立“投资于人”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依托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平台,深化“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技能提升、以赛促就业”机制,扎实推进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及第49届世界技能大赛备赛选拔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竞赛品牌效应,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匠心筑梦云南,技能照亮前程”。围绕服务我省“产业强省”战略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共设置比赛项目50个,其中:世赛选拔项目24个,产业精选项目25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技能比武项目1个。

大赛分为代表队选拔和全省总决赛。各州(市)和云南滇中新区负责组织本地区全域选手选拔,分别组建代表队参赛;省教育厅分别组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代表队;省总工会组建企业代表队分项目参赛;云南省人社厅组建技工院校代表队,扩大赛事覆盖面。

各项目选手需为云南籍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或在云南注册有学籍及工作满6个月(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相关人员。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机电一体化、光电技术、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项目选手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获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往届全省技能大赛职工组项目获前3名的选手,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与原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比赛。

大赛主要围绕“赛、展、演”3个方面开展。赛,就是紧扣赛事主题和项目,对标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办赛理念、标准,按照“节俭高效、绿色安全、集中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办赛;展,就是开展全省和州(市)技能人才工作成效、技工院校办学成果、职业技能+创业以及劳务品牌技能展示活动;演,就是结合大规模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培训和劳务品牌提质升级等,组织技能大师技能演示及特色“劳务品牌”展演。

大赛同期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2026─走进云南”活动,丰富活动内涵,提升赛事社会吸引力和影响力。

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排名在第4名至参赛人数(队)1/2(含)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对获得各赛项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给予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且国网可查),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对其他获得优胜奖以上的选手,给予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且国网可查),晋升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以及其他不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的,不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参赛选手身份为学生的,最高只晋升至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在此次大赛各级选拔赛上均获奖的选手,按最高等级只晋升一次。

获得大赛金、银、铜牌的职工选手及学生选手的指导老师,可纳入省级示范性疗休养范围。对金、银、铜牌选手在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时给予支持。对获得金牌的学生选手按规定给予享受职教高考免试条件。

向为组织举办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证书,向积极组织参赛且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向获得金、银、铜牌学生选手的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对大赛中认真履职的技术专家组成员、裁判长、裁判长助理、裁判员、场地经理等,由大赛组委会按赛项颁发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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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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