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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起施行!云南出台7项举措加大生育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医保支持生育力度,巩固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近日,云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提出7项具体措施,积极助力群众“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政策将于2026年7月10日全省统一施行。7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五”期间成效显著

生育保障体系持续完善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全省加强基本医保、生育保险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会同财政、卫健、税务等部门,着力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全周期的生育保障体系,积极回应群众生育医疗保障诉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生育医疗保障范围越来越广。全省生育保险参保395万人,职工、居民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159万人次,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28.11亿元,为29.64万人次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80.86亿元。

二是儿童医疗保障网越来越密。全省6周岁以下儿童有8007万人次患儿享受待遇报销119亿元。将脊髓性肌萎缩症、普拉德威利综合征等7种罕见病、儿童疾病纳入保障,医保报销3812万元。积极落地人工耳蜗集采,单套价格从平均20余万元降至5万元左右,让1567名听障人员回归“有声世界”,医保报销后,人均负担降至2万元左右。

三是支持妇幼学科发展力度越来越大。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包干”标准,将12项辅助生殖项目和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实施6周岁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并将加收部分纳入医保报销,增设“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产科类新项目,既支持儿科、产科发展,又积极回应群众生育需求。

四是群众生育经办服务体验越来越好。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申请生育津贴后10个工作日就能到账。实施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能报销”,政策实施以来,全省新生儿累计实现“出生即参保”17万人次,享受待遇22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43亿元。

推出七项惠民措施

全面升级生育医保保障服务

针对本次新政的核心举措亮点及民生红利,发布会上省医保局负责人从扩范围、强保障、提待遇、促规范、优服务五个维度作出系统、全面的权威解读。

一是“扩范围”。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缴纳了职工医保费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在不增加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多了一重保障,补齐了新业态就业群体生育保险制度短板。

在待遇保障上,兼顾普惠性与合理性,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6个月的,就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天数为98天法定产假,不区分分娩方式、胎次和胎数。目前,云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70元,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为每人次7088元。

政策实施后,云南省生育保险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全省23.53万名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动纳入生育保险。

二是“强保障”。分娩费用待遇保障上实行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生育服务包内“零自付”。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单病种包干标准结算费用,具体包干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顺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生育服务包内个人不承担费用。第二种是按项目付费。对于危急重症抢救、妊娠并发症等或涉及特需服务需求等原因导致费用超出包干标准,跨省住院分娩,因网络等原因无法实现直接结算等特殊情况,不再执行单病种包干标准,参保人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分娩费用,个人需按政策规定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三是“提待遇”。大幅提高了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孕产妇,报销限额从多数地区的1000元统一提高到6000元,这次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后,产检费报销限额也是6000元。6000元以内的,按照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超过6000元的部分,按住院待遇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比例统一为50%,报销限额与普通门诊的限额合并使用,由以前的全省每人每年平均400元左右统一提高到1000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产检都能享受报销,不区分医院级别。

四是“促规范”。以前,云南省各地对个人账户是否可以支付产检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的政策不统一。这一次《通知》统一规范了全省生育医疗费支付政策,明确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生育医疗费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可由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之间个人账户也可以共济使用。群众对这项政策呼声比较高,相信政策实施后,将有效减轻群众产检的费用负担。

五是“优服务”。优化了辅助生殖待遇和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明确职工、居民辅助生殖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均为50%,都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是每年度3000元,居民是每年度1500元。针对10-12月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的,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视同已缴纳,可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医保待遇,确保新生儿跨年待遇享受不断档。

据介绍,经过测算,云南省医保生育支持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将再减轻全省生育费用负担6.46亿元,切实为群众“想生、敢生、愿生”筑牢保障、解除后顾之忧。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抓好政策的落地实施,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红利。(开屏新闻 记者赵维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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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雄斌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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