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查的不是案子,是人心!人心要是烂了,再好的法律也救不了!”近期,电视剧《以法之名》里这句洪亮的台词,在社交平台高频出现。表面看,这是检察侦查剧里的一句情绪宣泄,指向的是司法系统内部“刀刃向内”的刮骨疗毒;往深里想,这何尝不是一面照向当下的镜子——当我们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首先要解决的,恰恰就是这个“人心”归位的问题。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领导干部身上的集中体现,也是衡量履职尽责的一把标尺。翻看近期的通报案例,有些现象令人深思:有的干部热衷于“造势一时”,刚上任就举债搞“形象工程”,项目剪彩时锣鼓喧天,后续运营却难以为继;有的奉行“新官不理旧账”,为了凸显个人政绩,对前任定下的长远规划推倒重来,造成资源浪费。这些行为,或许够不上违法犯罪,但本质上是“人心偏了”。正如剧中所言,法律条文再严密,终究是外在约束,若内心的信仰堤坝决口,再好的制度也会在执行中变形走样。
《以法之名》将镜头对准最高检第十一检察部,直指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的痛点,其深层逻辑与纠治政绩观偏差异曲同工。无论是查处司法腐败,还是匡正政绩观,核心都在于解决“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现实中,针对政绩观错位的治理,早已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而是逐步构建起一套闭环机制:审计部门紧盯“半拉子工程”倒查资金绩效,巡视巡察将“政绩观偏差”列为监督重点,干部考核体系中“潜绩”权重持续提升,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更是明确将“政绩观错位造成严重后果”纳入调整情形……这套组合拳,就是要让那些“算计人心”的人算错账,让“搞花架子”的人没市场,倒逼权力回归本位。
当然,制度管的是底线,真正要让“人心”不烂,还得靠内功。正确政绩观不是写在汇报材料里的漂亮话,而是体现在一次次选择里:面对显绩与潜绩,是甘做铺垫、甘抓未成之事,还是急功近利搞虚假政绩?面对显山露水与埋头苦干,是追求“眼前一阵子”还是“身后一辈子”?面对前任蓝图,是“新官理旧账”、一茬接着一茬干,还是另起炉灶、标新立异?这些问题答对了,人心就正了,政绩观也就稳了。
剧,终会散场,但“查人心”的考题永远没有杀青。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把“为民造福”这个最大政绩刻进骨子里,把“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融入行动中,才是对“人心不烂”最好的注解。毕竟,人心要靠信仰去支撑,靠初心去守护,靠一辈子的知行合一去兑现。这才是《以法之名》留给观众最深的叩问,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交出的答卷。(昆明日报 吕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