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刘雄斌 6月23日,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昆明网安部门以及盘龙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微博账号 “正义使者小黄梨” 实际使用人黎某某,因发布侮辱张桂梅、杜富国等先进楷模、传播地域歧视内容、挑起男女对立等不良信息,已构成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经查,2026年5月22日至6月9日期间,黎某某使用昵称为 “正义使者小黄梨” 的微博账号,持续发布多条涉嫌地域歧视、挑起男女对立的不良信息,同时歪曲丑化、侮辱诽谤张桂梅先进事迹,恶意关联张桂梅、杜富国等先进楷模相关话题,损害模范人物名誉,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经统计,涉事账号在此期间共发布不当言论43条,累计阅读量 1989 次。
经调查认定,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盘龙警方依法对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空间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严禁以任何形式侮辱诽谤先进模范、制造群体对立、传播歧视性内容。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对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