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恶意转移资产规避执行或将面临刑事追责。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专项通告,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整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关违法犯罪,细化13项入刑情形,同时配套从宽处置、刑事自诉、全民举报等全链条治理举措。
本次通告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对应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制定,重点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虚假诉讼四类违法犯罪。通告要求,全省所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主动前往法院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刻意逃避、抗拒执行的,法院可采取限高、列入失信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通告详细列明13种可移送追责的具体情形,包括隐匿变卖资产、恶意放弃债权、伪造证据阻碍财产核查、经司法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房腾地、围堵执行现场、损毁执法装备证件等各类规避执行行为。
通告落实宽严相济原则:通告下发后、案件移送侦查前主动履约且情节轻微,可不予移送立案;自首并积极偿债,符合条件可不起诉;一审宣判前履约,可视情节从轻或免予处罚;逾期仍顽固拒执则从严从重惩处。通告同时规定,教唆、协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相关人员,违法情节严重的同样追究刑责。
此外,胜诉当事人可就拒执犯罪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依法配合调取涉案证据;社会群众可踊跃举报线索,司法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厉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