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庆圆)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全省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
《通告》明确,凡在云南法院立案执行但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到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对拒不配合的,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