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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港时评】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强制比价”何以顶风作案?

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又有新行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明确围绕与经营主体生产活动息息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消费体验、“内卷式”竞争突出的行业,紧盯劣质低价问题,综合运用价格执法、质量监管、标准引领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在“6·18”大促临近之际,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可以说正是对该要求的一次具体落实。

从现实来看,尽管近几年“内卷式”竞争已引起社会广泛警惕,监管部门也在三令五申,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但这种风气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如就在最近一段时间,社交平台上流传的一组商家聊天截图引发热议。截图显示,有某自营特色电商平台采销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通知商家:5月20日之后,被比价系统命中的商品,会在跟价的基础上再打八折。据媒体报道,该群聊内容针对平台自营商家,一些疑似商家的用户在相关信息下面评论称,“该平台就是这样,会直接跟价,降价的这个空间还需要你自己承担”。

与此同时,清北道远公司近日公开声明,指责某自营特色电商平台干预商家定价,要求其在其他平台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或将该平台商城所有产品降至其他平台券后价格,以实现“全网低价”,满足消费者在该平台上的“购物体验”。

面对行业大促,各大平台积极创新竞争策略,这本无可厚非。但这个节点上,该平台又被爆出仍将“比价”作为主打竞争手段,无疑与时势显得格格不入,也再次表明,继续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确实很有必要。

事实上,平台要求商家“在跟价基础上再打八折”,并被爆不跟进者就将被屏蔽链接,这一做法不仅背离了“反内卷式”竞争的要求,也与最新实施的法规存在明显冲突。今年4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不得强制经营者在该平台的售价不得高于其他销售渠道,也不得强制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或降价系统。有这样的新规在前,某平台的竞争手段竟还是“如故”,这到底是心大,还是长此以往陷入路径依赖难以自拔?

不管怎样,一个健康的市场生态中,平台、商家的竞争都应该是多元化的、可持续的。而单纯依赖“比价”竞争,并强制商家参与,很容易陷入缺乏长远潜力的“单行道”。一方面,这种强制要求商家“比价”的模式,让不少商家很可能赔本赚吆喝,损害基本权益的同时,也难以真正持续;另一方面,对某平台而言,虽然通过“最低价协议”和“毛利保护”条款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商家,短期内或能维持平台营收,但长期来看,若将平台竞争力过度绑定于“比价”逻辑,不仅实际无法持续,反而会削弱平台真正的差异化竞争能力。最终,这种做法在损害平台、商家与市场公平竞争生态的同时,也会陷入“损人不利己”的困境。

中国电商市场发展至今,本已具备超越单纯价格竞争的条件。过度推行低价策略,不仅不利于平台与商家的利益,也可能拖累上游厂商的产业升级步伐。以该平台长期擅长的数码家电领域为例,国内相关企业已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正处在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的关键阶段。在这个关口,厂商需要合理的利润空间、健康的销售体系以及稳定的价格周期,以支撑产品开发和科研投入。但平台一味勒令商家“比价”,明显与这样的产业升级方向背道而驰,最终只会削弱厂商的研发创新动力,影响产业升级与中国数码产业长远竞争力的提升。

其实,这些常识近几年几乎每年都在讨论,但“比价”“最低价”依然成为大促期间的关键词,说明仍有部分平台并没有真正领会其中的“深意”,还是在“旧模式”中愈深愈深。对此,除了商家的批评和舆论的关注,监管部门也有必要采取更为有效的举措,对“最低价协议”“毛利保护”等条款不妨纳入到专项行动之中,以更精准有力的手段为合法、良性竞争划定更清晰的红线,遏制“最低价”模式的持续蔓延。这既是维护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助力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评论员木仁)

问AI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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