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分赴昆明、玉溪等地,深入了解我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调研了解到,省高院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以保障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选任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为目的,认真落实选任法定责任,协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省9957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工人、农民、自由职业人员,医疗、教育领域,群团组织、街道社区等,覆盖城乡及各民族各行业。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还选任了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通过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培训、考核、奖惩、保障各项工作,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目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参审质量效果持续提升,对推行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18年4月至2026年3月,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的49.7万余件案件包括涉毒涉赌、食药安全等刑事案件,人身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事案件,社会保障、生态监管等行政案件,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社情民意桥梁纽带和法治宣传作用,通过履职促进司法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基层法院推行“随机抽取+专业匹配”相结合的参审模式,部分基层法院还建立分类管理名录,对医疗卫生、建筑工程、环境资源、珠宝玉石等案件侧重匹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为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支撑。各地法院还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就地调解、边境法治宣传,促进司法审判与基层治理融合。
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人民陪审员工作在环境资源审判、涉边纠纷调处、民间矛盾化解等方面凸显特色亮点,通过实际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深化民族团结。
调研发现,人民陪审员工作在提升选任规范性、提高参审质效、提质管理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人民陪审员法和陪审员制度要求,在社会知晓度、制度机制、精细管理、履职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调研组建议全省法院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谨、监督有效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体系。(云南日报 记者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