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王琳)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财政厅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为财会监督提供了统一规范、边界清晰、刚性约束的操作指引,配套衔接预算、资产、政府采购、内控、处罚等制度,确保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追;构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双轨并行监督机制,日常监督嵌入预算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事前审核与动态监控防患于未然,专项监督针对重大事项与突出问题开展深度整治,确保监督既有“长牙带电”的力度,又有精准施策的精度。
为规范监督检查全流程,在查前阶段,《规程》通过严格的计划管理与回避制度,为公正执法构筑第一道防线;在实施阶段,赋予检查组穿透式监管的权力,从查阅账簿到延伸调查关联单位,从盘点实物到查询银行存款,丰富监管手段确保问题无处遁形。同时,通过对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法规适用的二次审查,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确保财会监督检查结果经得起检验。
在构建协同治理生态方面,《规程》打破传统监督的“孤岛效应”,通过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机制,构建开放共享的协同治理模式。横向层面,通过与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实现监督成果的共享共用;纵向层面,省、州(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同时,依托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运行进行动态监控与智能预警,实现从传统的“人海战术”向“数据铁笼”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