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泼水节现场,一辆电动汽车遭多人强行拉开车门与后备厢灌水,车主孙女士受惊之余,车辆因进水不敢上路,目前滞留 4S 店,待警方备案后或将拆车检修。一场本应传递祝福的民俗狂欢,却侵犯他人财产安全、突破法律底线,理应敲响文明与法治的警钟。
节日的快乐,从来建立在尊重与自愿之上。当地早已发布文明泼水倡议,明确禁止向行驶车辆泼水、禁止使用危险器具、禁止骚扰他人。可总有少数人无视规则,把 “狂欢” 当特权,把 “冒犯” 当热闹,用群体行为碾压个体权利,用民俗名义掩盖失范之举。这种 “强迫式祝福”,不仅伤害当事人,更透支公众对泼水节的好感,让承载文化内涵的传统节日,沦为少数人撒野的舞台。
文明,才是节日最美的风景。真正的泼水祝福,是自愿、适度、尊重。你愿意参与,我欣然同欢;你不愿被泼,我绝不强求。不强迫、不围堵、不骚扰、不破坏公私财物,不对老人、孩子、孕妇、病患过度泼水,不向行驶中的车辆泼水,这是最基本的善意,也是最起码的教养。民俗从不是任性的挡箭牌,狂欢更不是违法的借口。强行拉开车门、损毁他人车辆,已经不是 “玩闹”,而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借机骚扰、肢体冒犯,更是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触犯法律。一句 “过节而已”,抵不过法律的红线;一场 “一时兴起”,换不回别人的损失与恐惧。
更值得反思的是,事件中多人参与拉门、喷水,说明这并非个别人的偶然冲动,而是群体在狂欢氛围下道德感和法律意识集体松懈的表现。当“大家都在玩”成为借口,法律边界便在笑声中被悄然挪动。类似现象并不鲜见:此前有游客在泼水节中被泼到眼睛受伤,有人手机、相机进水报废,甚至有女性被借机骚扰。节日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更不应被低俗化、暴力化。
对于此类事件,仅靠警方事后追责远远不够。社会各界应承担起现场秩序维护的责任,在重点区域设置明显提示,划定“禁止强行拉车门”“禁止向车内泼水”等红线,并通过广播、志愿者巡逻等方式反复提醒。同时,当地文旅部门和社区在节前联合开展文明参与节日的宣传教育,明确告知游客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可能承担何种法律后果。对于屡禁不止的恶性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并公开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泼水节的“水”,本应是祝福的载体,而不是侵权的工具。守住法律底线,才能让民俗真正成为全民共享的欢乐,而非某些人肆无忌惮的狂欢。希望孙女士的遭遇能成为一个警示:节日的热烈,不能盖过对他人权利的基本尊重。(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李丽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