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要闻 > 详情

重庆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

近日,重庆市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备受关注的“春秋假”从今年起正式落地重庆。

根据《意见》,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4—5月、11月,每次时长建议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等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气候特点、群众需求等统筹确定,重点在小学、初中错峰安排,鼓励有条件的高中试行。

值得关注的是,为让春秋假真正回归“休息放松、接触自然”的本意,《意见》明确了四条“严禁”:严禁布置书面作业,学校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即考试,避免孩子“放得不愉快”;严禁违规补课,不得以开放自习室、提供托管等名义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变相培训,不得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真正把时间留给孩子。

针对“孩子放假、家长上班”的看护难题,重庆建立了完善的托管服务体系。各区县将充分利用少年宫、文化宫等场所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学校也面向确有需求的学生开放校园、安排值守教师,提供无偿托管。同时,《意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为亲子出行提供便利。(中国教育报 记者杨国良)

问AI

编辑: 周智宇 责任编辑: 徐婷

相关阅读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2008-2026 昆明信息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