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洱海水质为Ⅲ类,27条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优良率100%,“洱海指数”评价为“优”
●赤水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赤水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滇池流域790个自然村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0%以上
●杞麓湖水质由2024年的劣Ⅴ类提升为Ⅴ类,按期实现脱劣目标
●全省磷综合利用率达94.90%,云南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国家相关部委肯定
●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地区实际的农村垃圾整治模式
2025年,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坚决以过硬的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各项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位谋划抓统领,多次对洱海保护治理、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磷石膏综合治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等工作进行部署。省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每季度调度推动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统筹下,全省上下强化担当作为,扛牢责任抓落实。
以革命性举措推进洱海保护治理。我省制定《大理州洱海保护系统治理方案(2025—2030年)》和《2025年大理州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60个重点项目中,44个达到时序进度。生态环境部调研洱海保护治理提出的6个问题,完成整改3个,阶段性取得成效1个,正在整改2个。新建雨水管网12.77公里、污水管网3.2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由2020年的96.88%提升至2025年的99.33%。修复生态岸线27公里,开展鱼类增殖放流328吨,完成水生植被引种74万平方米。加强水资源调度,全年净入湖水量为9.96亿立方米,是2024年的3.1倍。2025年,洱海水质为Ⅲ类,27条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优良率100%,“洱海指数”评价为“优”。在全国美丽河湖暨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推进会上,洱海保护治理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
扎实推进赤水河(云南段)保护治理。云贵川3省建立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我省制定《2025年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推进“双十”工作落实,10个巩固提升项目已全部完成,10个新建项目已完成9个,剩余1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加快建设。《“十四五”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的16个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全面整治710个入河排污口,17座小水电站全面拆除并完成生态修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赤水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赤水河(云南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持续抓好滇池保护治理。全力截污治污,主城建成区雨污分流区域占比由2020年的34.81%提升至2025年的89.85%,主要入湖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滇池流域790个自然村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0%以上。2025年,滇池全湖水质为Ⅳ类,定类指标化学需氧量(COD)27.0毫克/升,较2024年同期下降8.16个百分点,水质稳定向好。环滇池生态绿道108公里全线向公众开放,水清岸绿、鸥鹭翩跹的画卷尽收眼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可感可触。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工作被列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正面典型案例。
杞麓湖按期完成脱劣目标。杞麓湖水质脱劣专项工作组全年27次赴通海县开展现场工作。《2025年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行动方案》明确8个方面39项重点措施,已全部完成。《杞麓湖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方案》明确的2024年应完成的1项任务3条措施、2025年应完成的4项任务18条措施均已完成。逐渐探索出流域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农户增收共赢的有效途径。2025年,杞麓湖水质由2024年的劣Ⅴ类提升为Ⅴ类,按期实现脱劣目标。
重点抓好磷石膏综合治理。云南是国家重要的磷化工基地,年产生磷石膏约2300万吨,约占全国的29%;磷石膏库(堆场)48个,历史堆存量达3.28亿吨。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磷石膏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生态环境部大力支持下,成立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嵌入式全链条指导,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分级和“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审核,同步推进20个磷石膏库整治。持续对6个州(市)整治重点地区开展日常督察和“三磷”行业专项执法,推动完成341个“三磷”相关问题整改。已建成磷石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34个,综合消纳能力达4800万吨/年,2025年全省磷综合利用率达94.90%。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云南召开磷石膏治理推进工作现场会和座谈会,生态环境部多次对我省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坚决抓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排查整治。我省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调度会,落实国家关于非法倾倒固废专项行动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行动快速,妥善处置。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赴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昭通市彝良县等地现场督导问题整改。组织4个帮扶组赴16个州(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现场督导;在全省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点位5279个,确认问题2864个,涉固体废物规模约27.49万吨,已完成整改1665个,整改完成率58.14%,清运处置固体废物16.25万吨。澜沧县对群众反映的农村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问题,响应迅速,举一反三,系统整治,推动机制重构和能力提升,探索形成符合地区实际的“1356”农村垃圾整治模式,在解决历史欠账、 提升治理效能、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2025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9%、位居全国第一,细颗粒物浓度为20.4微克/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五,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提升至94.1%、较2020年提高11.1个百分点。全省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达94.12%,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云南日报 记者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