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促发展 履职担当惠民生——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
2026-01-28 08:20:30      来源:云南日报

时光的刻度,记录着奋进的足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

这一年,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从加强对外开放、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立法服务中心大局,到紧盯园区经济、营商环境优化等发展要事强化刚性监督;从推动11件议案、1067件建议全部办结,到创新设立9个人大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再到修订监督法实施办法、制定县级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一个个实举措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一项项新突破带动全省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立法提质效

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中老边境,磨憨小镇正以“拔节生长”之势,见证着云南对外开放的澎湃活力。

磨憨站内,中老铁路国际货运列车与客运列车每日往返,人畅其行、货畅其流;公路口岸,货运车辆平均验放时间压缩至4分钟。现代化厂房拔地而起,企业和产业项目相继入驻,昔日边陲小镇正加速成长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口岸新城。

这样的蝶变,源于改革聚力,也离不开法治护航。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固化“省会托管边城”的创新模式,对托管区主要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和管理职权等进行明确和规范,为这座国门新城崛起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筑根基。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云南发展中心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6件、废止11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38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1件,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面对高水平对外开放新要求,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首次将国家“自贸提升战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和落实,明确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营商环境优化等关键举措,推动改革于法有据、行稳致远。制定《云南省口岸服务条例》,为规范口岸开放、优化通关服务、保障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法治支撑。

聚焦资源经济,审议农作物种子条例,批准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法治力量激发市场活力。围绕擦亮旅游金字招牌,批准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批准关于加强丽江市中心城区环城田园风光走廊管控的决定,助力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

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制定《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与九个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充分衔接,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和“全域联治”转变;修订《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从管理体制、资源管理、保护利用和修复、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解决我省湿地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批准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丰坪水库保护管理等条例,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回应民生关切,增进百姓福祉。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责任,推动“依法带娃”成为社会共识;修订《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援助覆盖面,优化服务流程,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聚焦“一老一小”,修订《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批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保山市等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

夯实治理根基,推进长治久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批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继承光荣革命传统,续写民族团结故事。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批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丽江市等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乡村、文明行为促进等条例,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一体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批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传承历史文脉,彰显云南特色。批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立法质效。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大法规清理力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统筹修改全省16个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理顺立法权限与程序;修订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统一法规文本结构标准,推进立法精细化。创新建立单行条例立法前评估机制,提前介入指导,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

坚持开门立法,依托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对28件次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建议1130条,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承载民意、体现民智、顺应民心。

监督显刚性

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今年是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有些指标差距比较大,有什么措施赶上进度?”

“如何调整优化、做实园区发展规划,引导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怎样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机制,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

2025年5月27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联组会议现场,一场聚焦园区经济发展的专题询问正在进行。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接连发问,从规划编制到基础设施投入,从产业增长与目标任务的差距,再到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土地要素供给紧张等,问得准、问得深、问得实。

应询席上,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一回应,既讲现状也分析原因,既谈举措也表达整改决心。会后,省人大常委会“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督促整改落实。省政府出台办法规范开发区管理,明确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开发区不超过1个;出台进一步发展壮大园区经济行动计划,从产业集聚发展、科技创新赋能等方面提出工作任务,将人大监督成效转化为改革发展动力。

监督不止于“问”,更在于“效”。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善于精准发力,敢于动真碰硬,不断拓展监督深度广度。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8项、专题询问2次、质询1次,实现监督链条闭环,确保督有重点、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着眼顺利完成“三年上台阶”目标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2025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全面掌握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专题调研“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绘好未来发展蓝图建言献策。

守好人民“钱袋子”,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在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预算约束、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等方面的建议,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依法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综合绩效测评,助推国企改革创新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聚焦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调研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民生关切处,也是人大监督的落脚点。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和审议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报告,推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强专业化培训、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深化茶文旅融合等建议。对《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持续督察林长制、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督促整改落实,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动法治建设,护航公平正义。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专题调研,督促解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有效保障司法公正。

监督必须做到落地有声。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云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增强专题询问、质询刚性监督质效,建立起问题交办、整改、反馈、评估的监督闭环机制,坚持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长效。一次次靶向发力、精准监督,持续破解制约发展的难点堵点,让监督刚性转化为发展实效和民生温度。

履职有温度

把代表建议办到群众心坎上

省内11家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患者住院期间由专业护理团队全程照料,家属不再吃住在医院,既省心又省钱。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两条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试点,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实惠。

省级印发相关文件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经费,教育部门出台指南拓展服务内容,让课后服务从有到优。

过去一年,这些实实在在的民生变化,都源于人大代表提出的高质量建议得到高效办理。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云岭大地焕发勃勃生机。

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通过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工作举措,提高建议办理实效。通过网络平台直接评价办理效果,对“不满意”“基本满意”的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106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达90.16%。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创新跨区域、跨层级联合督办机制。针对省人大代表李红芬在闭会期间提出的修建华宁县至建水县产业连接道路的建议,委托两地人大分别督促同级政府办理,最终促成项目立项、资金整合、联动施工,彻底打通柑橘外运“断头路”。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继续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194名,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176名。2025年,共邀请5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整理交办意见建议67件。

这一年,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三年建设计划”圆满收官,全省已建成专业代表工作站393个,覆盖农业、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成为代表进站履职、收集民意的重要平台。省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开展系列履职培训,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协助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听证会等活动6100余人次,切实夯实履职基础。

一年来,人大代表用建议回应民声,人大常委会以督办实现关键一推。一条条带着民意温度的金点子,转化为一项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扎实举措,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真实可感。

作风更务实

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工作水平

“四个机关”是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也是依法履职、做好工作的明确要求。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坚持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根基。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年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切实把党中央及省委确定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

锤炼过硬作风,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12期,举办机关“学习教育讲堂”45期,内容涵盖宪法法律、数字经济、边疆治理、民族团结等专题,全面提升人大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对赴基层调研、督察、检查等工作的统筹,机关成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务实高效。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新工作方式、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建立了首批9个人大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在基层走深走实。制定县级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性质定位、职责任务等作出系统规定,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开展对外交往、讲好中国民主故事。邀请老挝北部四省人民议会友好代表团来滇访问,并签署友好合作备忘录。组成友好代表团访问贝宁、乌干达。服务保障泰国国会下议院预算研究制定与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团访滇、全国人大第二次东盟国家议员研讨班访滇、法国参议院法中友好小组代表团访滇等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

回望2025,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务实作风依法履职,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在守正创新中砥砺前行。

站在新的起点,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人大贡献。(云南日报 记者郎晶晶)

编辑: 吕宇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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