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持有、买卖非上市企业股份;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请托人送给的财物,数额巨大。
朱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江开除党籍处分;由曲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曲靖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叶书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书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安排他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为亲属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巨大。
叶书荣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书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曲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