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新规便利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2025-12-29 11:05:2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为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

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徐佩玉)


编辑: 周菁(实习) 责任编辑: 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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