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双策护航,退役军人与随军家属共获保障
2025-12-18 22:50:54      来源:开屏新闻

12月18日,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2025年出台的《昆明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昆明市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两项政策进行解读。

随军家属安置:五项原则+三维保障,筑牢“后院”支撑

昆明市持续发力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历年工作经验和驻昆部队实际需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修订出台《昆明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共9章14条,对安置适用范围、职能职责、实施原则与方式、工作流程等作出全面规范,突出重点优待、细化职能职责和优化操作流程三大特点。

在安置原则上,明确了属地安置、分级负责、身份对等、不重复安置和同城不调动5项原则;重点优待方面,结合驻昆官兵立功受奖、伤残等级、艰苦边远服役等情况,划定重点安置对象范围并明确优待方式与级别;职能职责细化分解至市级各部门、昆明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及驻昆部队,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操作流程则按随军家属不同身份类型分类优化,从计划制定到岗位征集、方案实施再到安置落地,步骤清晰规范,保障安置工作高效有序。

该《实施办法》已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四大板块+20条举措,拓宽发展路径

与此同时,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效,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联合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暂行)》,并于2025年8月19日起施行。该《办法》围绕“教育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支持、宣传引导”四大方面,制定20条具体措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

在能力提升方面,《办法》推行“技能培训+产业”“技能培训+岗位”的“政校企联盟就业一体化”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实用培训,落实“谁培训、谁推荐就业”机制,保障培训合格率和就业推荐成功率;拓宽培训渠道,支持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将创业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纳入培训范围;优化学历提升通道,落实中职教育注册免试入学、高职院校免文化素质考试、高考成考加分、考研加分及二等功以上免初试攻读硕士等优惠政策。

就业扶持方面,《办法》拓宽“主渠道”。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招收录用人员时,对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入工作年限;设置基层公务员定向招考岗位,乡镇人武专干岗位退役士兵报考视为满足专业要求,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城乡社区工作、参选“两委”班子;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并开展定向招聘,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每年拿出不低于新增岗位5%的比例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提供部分岗位招聘退役军人,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官,鼓励担任军训教官、驻校教官;制定退役军人适配岗位目录,提高服务保障、安保、辅警等岗位招录比例,企业新招用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创业支持方面,《办法》激活发展“新引擎”。发挥军创园区作用,搭建孵化、就业、展销等综合平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依法缴纳社保的,3年内按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扣减相关税费;强化资金扶持,对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园区(基地)给予6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退役军人给予3000元至13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入驻市级创业园的退役军人企业带动3人以上退役军人就业的,给予3900元至6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退役军人从事特色小店、电商等灵活就业,做好公积金缴存保障,助力农村籍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投身乡村振兴。

服务保障方面,《办法》营造良好“软环境”。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建立就业台账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宣传引导,弘扬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编辑: 刘欣彤 责任编辑: 刘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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