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昆明非居民计划用水指标上浮10%
2025-12-05 08:24:5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12月4日,记者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了解到,昆明发放2026年上半年非居民计划用水指标时,在近3年用水基数上,上浮10%生成用水计划指标,符合奖励条件的,再给予10%上浮奖励。

据了解,除根据各用水单位每只总水表前3年同期(2023年1月至6月、2024年1月至6月、2025年1月至6月)各月用水量,2026年上半年计划用水指标拟在基数的基础上再上调10%外,符合以下上浮月计划用水指标条件的单位,还可再享受其中一项奖励:今年1月1日以来进行过水量平衡测试且取得合格证书的单位,给予月计划用水指标上调10%的奖励;对已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并通过验收且正常运行,水质达标的单位,给予月计划用水指标上调10%的奖励;今年内创建验收合格或期满经复验合格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给予月计划用水指标上调10%的奖励。

对未按节水管理部门要求按期完成水平衡测试的定额(单耗)考核工业企业,将下调10%的计划用水指标。如果对该计划用水指标有异议,可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

此外,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将按照该计划用水指标,依据抄表数据滞后2个月的时间顺序逐月进行考核,每月25日为非居民用水考核日。

编辑: 周姝雅 责任编辑: 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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