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修改内容涉及完善监察法总则及有关派驻监察的规定、新增监察措施等多方面,要准确界定监察对象,监察对象范围从‘狭义公职人员’扩展至‘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近日,宜良县纪委监委专题学习班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知名专家学者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授课。
授课人员围绕新修改的《监察法》条文进行详细解读,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监察工作中的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问题,使干部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修改的《监察法》的具体要求。
“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规范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各环节操作流程,注重提升审查调查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参加培训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说。
为全面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宜良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发展,宜良县纪委监委以新修改的《监察法》为抓手,通过构建“理论+实践+研讨+自学+检验”五位一体培训体系,旨在通过系统培训解决“怎么干、怎么干好”的核心问题,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把握新修改的《监察法》,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形成“学、思、践、悟、评”有机循环的学习闭环。
宜良县纪委监委印发学习任务清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读书班深学、专题学习、个人自学和实践促学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培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结合宜良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由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围绕新修改的《监察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举办专题读书班。同时,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划分为若干学习小组,开展分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根据自身岗位需求与知识短板,制定个性化自学计划,确保自学工作有序推进。
此外,宜良县还选拔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纪检监察铁军讲坛”,从线索分析、调查取证、谈话技巧到案件定性、处理建议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通过组织开展模拟办案、案例分析等活动,让干部充分锻炼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将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价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成效。(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刘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