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5-04-18 08:17:38      来源:云南日报

近年来,我省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建立健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协作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4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与省总工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五方联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取得的成效及工作情况。

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我省凝聚资源力量,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涉工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实施。省总工会与省高院、省检察院印发协同推进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的通知,联合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召开推进会,推行“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全面健全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目前,全省工会共建立2.23万个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去年完成1.7万名监督员培训取证工作。

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指导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2023至2024年,全省法院委托工会调解案件2.66万件,调解成功2.1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2.37%。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职能作用,2024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支持提起诉讼1700余件,帮助1.5万余名劳动者兑现劳动报酬近2亿元,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8000余件。推动建立436个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组建172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协商调解能力,全省工会累计办理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案件1.5万余件,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亿元。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集中行动季”方案》,创新推出规范一批企业劳动用工、成立一批工会组织、帮助解决一批困难问题等8项重点举措。落实关爱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十件实事”,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疗休养、职工医疗互助、移动体检等活动,切实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解难题。以商圈、园区、企业为重点,建立94个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强化协同共治,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出台《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引导企业、职工优先选择协商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成立省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加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商、调、裁、诉、援、执”全链式工作模式。建设运行“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为职工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断档服务,2024年,热线服务总量近5万通,服务职工群众6.4万人次,并通过法律援助、办理劳动争议调处案件,为职工群众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指导勐腊县、斗南街道国际花卉产业园区打造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先行先试单位,省级层面选择55个单位开展试点培育,推动维权服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

现场,省总工会发布10个典型案例,涉及职工休息休假、工伤赔偿、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五方协作联动机制推动解决职工急难愁盼的工作成效。(记者 王丹)

编辑: 张朝瑞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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