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在服务窗口办理医保相关业务。记者李琳/摄
近年来,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医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参保质量稳步提升”的双目标,全市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保障政策,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如果参保当年没有享受到住院医疗保障,可以享受门诊就医报销待遇。参保人发生大病后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能有效减轻看病就医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科长龚春芬说。
为满足不同参保群体的缴费需求,我市通过持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拓展线上和线下缴费渠道,已实现通过“云南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事通”、“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云南农信手机银行”、支付宝等多种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同时,将参保登记、缴费等事项延伸到保险机构,下沉到乡(镇、街道 )、村(社区)办理。全市设立服务延伸站(点)60个,下沉服务站点覆盖66个乡(镇、街道)114个村(社区),实现居民参保缴费就近办、门口办。
2023年,丽江市基本医保参保115.01万人,其中,职工参保13.78万人,居民参保101.23万人;96.41万人次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9.11%;302.16万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1.35%,参保人数和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我们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新生儿‘落地参保’业务,全市所有开设产科的医疗机构均能办理‘落地参保’,宝宝一出生就可以在医院登记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对于医疗救助对象,新增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及时纳入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另外,从去年9月开始,丽江市的参保职工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为父母、子女和配偶缴纳居民医保费。”龚春芬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6月25日结束。除新生儿和医疗救助对象外,7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普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不再是380元,而是按1020元的筹资标准总额缴费,即财政补助的640元也需要由个人承担,缴费到账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提醒还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朋友,尽快在6月25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出现断保漏保,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就医负担。”龚春芬说。
下一步,市、县(区)医保部门将深入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和儿童参加医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从提质增效方面再下功夫,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所有参保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