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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

《通知》强调,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确保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有效的就业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标准,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质量和实效。

要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打造校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鼓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更多参与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通知》还强调,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此外,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地各高校要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加强就业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工人日报 记者于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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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星宸 责任编辑: 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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