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因文明而精彩,生活因文明而幸福。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热心帮扶,文明有序......干净、方便、和谐、安全的昆明,让幸福感写在每个人脸上,获得感藏在每个人心里。自2007年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0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昆明市全面展现文明城市的新品质、新面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创建文明城市体现的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主要表现在城市的公共意识上,包含城市管理的制度水平以及市民的文明素质,哪个城市对人更有吸引力,说明哪个城市的软实力就更强。
为民、利民、便民、惠民,这是全国文明城市昆明的民生理念、发展理念。昆明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后,不仅增加了“春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极大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福祉,创文成果实实在在惠及了全市人民后,更增强了群众爱护文明春城的自觉意识。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坚持常态长效抓创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成为昆明市创建路上的奋斗目标。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要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工作,突出抓好公共环境美化、公共秩序优化、公共设施完善、社会文化环境净化等重点任务,把创建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民生、为民谋福祉结合起来,把“小事”做实,把“细节”做细,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使文明城市创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巩固创文成果。
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事事都是创城大事。归根结底,这一切的成绩唯有每一位昆明市民都行动起来,真正发挥“主人翁”作用,才能巩固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效,永葆城市的靓丽风姿。我们要拿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态度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持续对照文明标尺,时刻丈量城市细节,推动城市文明环境不断改善、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水平不断进步,让全国文明城市这张“金字招牌”永驻昆明,更加熠熠生辉。(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