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利剑出鞘护民生 扫黑除恶铸检魂
2020-09-10 17:33:14      来源:云南法制报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市检察院和墨江县扫黑办的领导下,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集中力量攻坚突破,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5件37人,提起公诉5件37人,纠正漏捕6人,移送案件线索6条,发出书面纠违2份,发出检察建议10份。

依法严惩 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2019年1月10日,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墨江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苏某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案为近年来墨江县最大的一起涉黑犯罪案件。犯罪组织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严重损害被害人财产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且关注度高。该院成立专案组,以检察长为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对案件的立案依据、强制措施及其他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对在案证据及证实的内容开展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根据“审查一部分,解决一部分”的原则,分步骤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与侦查机关会商,对需要补正和说明的问题开列清单,并自行补充证据5份,纠正漏捕6人。

坚守一线 出色完成庭审任务

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是坚持“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实现精准打击的精髓所在。

在苏某等人涉黑组织案中,墨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7次,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对银行流水、汇鑫寄售行的性质及经营范围,分析查找苏某等人犯罪事实。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5次听取该院汇报,调阅卷宗,严把案件质量关。之后,该院检察长亲自带队出庭支持公诉,历时4天的庭审取得良好效果。主犯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同案18人被分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

智慧检察 确保案件“三效合一”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需要把握好执法司法的力度、尺度,更需要激发治理智慧。

面对案多人少的困难,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程序和实体公正,坚持以事实、证据和法律为依据,不忘初心勤奉献,牢记使命扫黑恶,确保每个专案公平、公正、高效办理。

针对苏某等人涉黑案件中未成年人占11人的情况,墨江县人民检察院提升“回归未检”工作室,成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中心,组建未检妈妈志愿者团队,开创“回归心灵花园”,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该院设立检校互联通道,便于及时沟通,预防校园欺凌发展成为黑恶势力。

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该院及时向公安、教育、金融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严格履职,完善监管措施。这些检察建议被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在全市进行推广。 本报记者 谢玉鑫(谢玉鑫)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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