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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 临沧以制度创新促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推行这一制度,本着提质减负的原则,填写内容简单明了,目的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推行填报工作情况制度,压实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落细落实。

    近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管长久”和“有实用”上下功夫,结合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定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规范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各项规章制度的新建和完善,规范了机关内部的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该市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永德县纪委监委制定部门负责人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管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压实纪检监察机关部门负责人监管主体责任;镇康县纪委监委启动一月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例会、一季度一次部门工作推进会、半年一次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临沧市纪委监委还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督办办法》,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对接收的问题线索、检举控告及时分流转办,不得拖延和积压,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云南日报 记者谢进 通讯员李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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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程雪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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