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6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云南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多年来,云南省紧紧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中心任务,以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智能化“五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介绍,云南省从2005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主管部门从公安机关调整为司法行政机关。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8万人,现有在册对象3.3万人,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低于全国较低水平,为推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当做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了《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在全省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据介绍,2013年以来,云南省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先后制定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云南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云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等一整套规范性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送达、监督、帮教、奖惩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在市县两级推广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审核和社会调查评估审核委员会,确保刑事裁判、决定的全面正确执行。
下一步,云南省将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创新民族治理、边境治理、乡村治理,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安心接纳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切实提升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