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5日,云南省检察院向省监狱管理局反馈首轮交叉巡回检察意见。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部署,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于2019年6月3日至8日对十六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此次交叉巡回检察以刑罚变更执行、监管活动、教育改造为重点,并将2013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假、暂案件作为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的重点。要求注意发现监狱执法活动中深层次、制度性的问题以及对涉黑涉恶罪犯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深挖黑恶势力线索及“保护伞”,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确保首轮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省检察院将交叉巡回检察内容进行了“菜单式”设置,十六个检察组对全省十三个州市的十六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实现交叉巡回检察地域全履盖。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作为第一检察组主办检察官参加了对省第三女子监狱的巡回检察工作。检察组围绕刑罚变更执行、监管活动、教育改造三项重点工作,对照项目清单,采取“听看查问访”多种检察手段,结合八小时外延伸检察等方式,对监舍、劳动车间、监狱医院、禁闭(隔离)室、配餐中心等“三大现场”进行了全方位的检察。在巡回检察中共收到55封信件,约谈了160多名服刑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433份。检察组对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当场向监狱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严重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书,并将检察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交当地检察院。为提升巡回检察效果,省检察院梳理了发现的问题,制作《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交省监狱管理局。

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李立向省监狱管理局反馈了意见并当面递交《巡回反馈意见》,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沈宗良接受了《巡回反馈意见》并表示要根据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把反馈存在的问题纳入监狱管理系统的相关行动中,切实使检察意见转化为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