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9-05-09 16:04:1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处理工作。查处工作分批次进行,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性质恶劣的,优先查处。

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全市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注册人员在多家企业重复执业、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注册人员在多个单位同时参保缴费等情况。

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单位或个人,须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挂证”行为处理。对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文件规定中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的人员,应提交书面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逐级汇总上报。

全面排查工作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从严查处,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查处工作分批次进行,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性质恶劣的,优先查处。

对排查中发现“挂证”问题突出的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参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对其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行为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其申请企业资质延续、增项、升级等有关事项进行重点审查。对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排査;对排查后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且逾期不改的,由相应发证机关依法撤回企业相应资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据《补充通知》第三条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后,进行重点排查,确有违规行为的,于2019年7月31日前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其重新申请注册时进行重点审查。

对经查实存在“挂证”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线索移交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

编辑: 徐毅杰 责任编辑: 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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