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协作
2018-11-08 08:50:51      来源:云南日报

日前,宜良县纪委监委与宜良县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协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是云南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协作的首份文件。

《实施办法》规定,县纪委监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及时商请县检察院介入相关调查。县检察院在对行政机关及行政行为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或人员存在不履职尽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及时商请县纪委监委介入相关调查。县纪委监委充分支持县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建立了对职务犯罪线索和公益诉讼线索的双向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云南日报 通讯员郭艳英 李文超

编辑: 昝娟娟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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