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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两天退学被扣20%学费合理吗?

昨日,家长杨女士致电春城晚报反映:因为今年孩子的中考分数有点低,担心可能进入不到理想的学校读书,8月2日还没有等到报读的公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就和家里商量,决定带着孩子到海口报读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接着孩子便留校进行军训。

然而两天之后,孩子收到昆明技工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现场咨询得知孩子学籍已经调入公办学校,遂决定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办理退学手续。但退学的时候吃了一惊:学校表示按照规章制度扣除了20%学费。

两天扣20% 家长表示高得离谱

据杨女士介绍,在确定要退学之后,8月5日联系学校咨询了办理退学手续相关事项后,8月6日他们来到学校正式办理了退学。

“孩子报名的时候总共交了学费6000多元,学杂费2000多元。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按照规章制度扣除学费的20%,一共扣了1650元,而住宿费学校竟然按照半个学期的标准扣了300元,可孩子仅仅住了两天,这个费扣得太高了。”杨女士表示很难理解。

校方回应 所有收费经物价部门认可

“我们在学生入学时,确实已经出示过学校关于退学退费的相应规定,同时希望每一个学生不给学校招生指标造成浪费,所以入学以后我们还让学生和家长签了不退费的确认单。”当记者联系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时,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张老师回应,因为学校是民办性质,所以有收费标准的自主定价权,只需按云南省和昆明市的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在报纸媒体上对外公示过收费标准即可,而学校的《学生退学、休学费用管理制度》也是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也已告知家长和学生。随后,张老师向记者出示了学校文件:其退学费用管理制度第四条:“学生因个人原因经批准办理退学的,住宿费、军训费一律不退,入学一周的,退给当年所交学费的80%。”

对此,杨女士表示,她是在退费的时候才知道学校的这一管理制度,在入学之后确实签过这个单子,但家长的名字是由孩子代签。

“只能自己‘吃一堑长一智’,呼吁以后家长们入学、选择民办学校的时候,慎重一些,了解清楚学校相应的管理规定。”杨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求证 可自主定价但退费无具体规定

记者查询发现:去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第三章创新体制机制中第四条关于收费标准的内容提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而在2016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云南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及:“民办学校受教育者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转学、退学等,学校应根据受教育者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同时规定:“民办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办法、奖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通过公示墙、公示栏、校园网等方式长期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同时在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中注明。”

业内人士 家长签字认可需谨慎

“省内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据我了解,安徽、山东、上海等地的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中,确实有退费最高不超过80%的规定。”一所民办学校的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内的民办学校一般都是依据各校情况自主确定退费标准,但他认为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没有明确告知退费标准,同时让学生代家长签字的行为欠妥。“如果学校把所有细则在入学前告知,同时签字认可,也不会引起家长不快。”

该负责人建议家长在入学签字时,应认真看明白所有内容和条款,不可顺手就签,才能最大限度保障个人利益,如遇到不合理的条款,需谨慎签字,或咨询律师,以避免发生纠纷造成损失。(春城晚报 记者罗南 实习生付廷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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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实习4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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