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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 云南警方日均出动警力4.1万力保社会治安持续平稳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4月5日至7日,清明节期间,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防控重要领域,全力以赴投入清明节期间安保工作,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交通火灾事故。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明节安保工作,省委书记陈豪,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等领导先后对做好清明节安保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公安厅在清明节期间对全省公安机关和部分公安综合检查站工作情况多次进行了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各地安保工作,并对扎实做好清明节安保和检查站查缉工作进行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前谋划、细化措施,严格值班备勤,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全面落实各项安保工作措施。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显性用警,持续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全力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持续强化中心城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陵园墓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各类治安事故,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清明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日均出动警力4.1万余人次、警车5500余辆次、累计接报刑事警情950起、治安警情1595起,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

    清明节期间,针对群众外出游玩、祭扫用火等安全隐患相对突出,人流、车流相对密集的规律特点,全省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大型活动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秩序维护,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全面加强主干道路及重点烈士陵园、景区路段保通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全力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避免长距离、大范围拥堵。累计启动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执勤点897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万余起,未出现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严重交通拥堵。

    期间,消防部门联合民政、文物、旅游等单位,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全面开展检查, 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仓储物流等单位和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累计检查社会单位1376家,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51起,抢救被困人员1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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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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