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茶叶的4点消费提示
2016-06-23 17:24:43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茶叶是以从茶树上采摘的芽、叶、嫩茎为原料,按照特定工艺加工制成。中国是茶的故乡,常见的茶叶有绿茶、红茶、青茶(乌龙茶)、白茶、黄茶和黑茶六大类。市场上还有很多茶叶之外的茶产品,例如菊花茶、玫瑰花茶、牛蒡茶等。

    一、尽管2015年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总体合格率高达99.3%,但仍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茶叶时,一定要在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茶叶,特别不要选购颜色特别鲜艳的茶叶。

    二、多数茶叶不宜久存,打开包装后应密封储存在阴凉避光处,避免营养物质氧化和香味流失。如果条件允许,储存在冰箱冷藏室更好。

    三、茶叶虽是健康的饮料,但也应饮之有度。一般成年人每天平均饮干茶5~15克,茶水200~800毫升适宜。饮茶过多,特别是空腹饮浓茶,可能对消化系统带来不利影响。

    四、由于茶叶中的多酚类物质会与含铁剂、酶制剂药物的有效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影响药效。所以,不能用茶水服用药物,比如补血糖浆、蛋白酶、多酶片等。服用镇静、催眠类药物时,也不能用茶水服用。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