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森林火灾明火基本扑灭 国务院高度重视
2011-03-04 20:35:48      来源:新华网

    3月4日,受伤人员在剑川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3月3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发生林火复燃,共造成扑火人员9人遇难,7人受伤。 新华社记者 陈海宁 摄

    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明火基本扑灭 回良玉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发生在云南省大理自治州剑川县的森林火灾明火,已于4日上午10时被基本扑灭。在扑火过程中,因突遇大风等天气原因,火场一度大面积复燃,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要求认真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牺牲人员的善后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地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火险预警监测;发生火情后,务必科学指挥,调集足够力量特别是专业队伍,采取得力措施,尽早将火扑灭,并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召开紧急会议,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扑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副总指挥孙扎根在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协调指挥扑火工作。国家森防指已派出工作组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和善后工作,并急调两架直升机实施吊桶灭火。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特别是南方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为高度危险到极度危险。针对这一异常严峻形势,3月3日,国家森防指再次发出紧急通知和火险红色警报,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尽早将火灾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30公顷,主要为荒山。起火原因系一村民生产用火不慎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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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参加扑火的部队官兵已经到达剑川县城集结。 3月3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发生林火复燃,共造成扑火人员9人遇难,7人受伤。 新华社记者 陈海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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