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自用种植工业大麻未备案最高罚500元
2009-12-09 12:38:33      来源:云信网

    省政府于日前公布政府令,公布《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民俗自用种植工业大麻要实行备案制度,从事工业大麻园艺种植或者民俗自用种植未备案的,将被处500元以下罚款。明确工业大麻的科研种植、繁种种植、工业原料种植,工业大麻的花叶加工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工业大麻的园艺种植、民俗自用种植实行备案制度。

  据了解,本规定所称工业大麻指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0.3%的大麻属原植物及其提取产品。含量高于0.3%的产品,适用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

  (云南信息报 记者 李海玲)

编辑: 责任编辑: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