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人保财险昆明市分公司获悉,此次出事的大巴车在该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安置伤者、处理死者善后事宜,该公司已于车祸当晚预付赔款100万元。
已完成查勘赶往楚雄的该公司理赔中心副主任李文富在电话中告诉记者,25日清晨接报案后,他和查勘人员立刻赶赴事发地点了解情况,协助省旅高快处理事故。人保财险省、市公司对该案高度重视,为配合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处理死亡人员善后事宜,该公司当晚预付100万赔款,并表示将继续积极跟进。
据了解,此次事故牵涉多种保险赔偿。按照云南省有关规定,旅行社每年要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从事商业运输的单位每年要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一旦旅途中突发车祸等意外事故,将按照事故情况及责任认定对旅客和乘客进行赔偿。同时,被追尾的客车和肇事卡车都应投保交强险,以及选择投保商业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另外,车上的旅客有可能自行投保了旅游意外保险。
目前保险责任认定结果尚未得出,有业内人士估计事故的总赔偿额会上千万元。显然,事故中负全责的卡车一方,其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保额无论如何也不足以赔偿所有损失。对于双方车辆保险责任无法覆盖的部分,不排除寻求民事赔偿的可能。而大巴上的游客来自7家旅行社,各旅行社的投保情况记者尚未完全了解。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曹明教授表示,理论上讲,车辆等财产险的赔偿总额不超过车辆实际的损失价值,而伤亡旅客的人身险则可根据投保情况累计赔偿。(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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