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任丹 3月31日,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布通告禁止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全文如下:
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关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通告
为依法加强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寻甸黑颈鹤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切实保障黑颈鹤栖息安全及寻甸横河梁子省级重要湿地生态安全,依据202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确需进入的,须按程序向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以下简称“寻甸黑颈鹤管护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并严格在批准的时间、范围、路线和内容范围内开展活动。寻甸黑颈鹤保护区未开展参观、徒步、旅游等活动项目,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保护区。
二、 除保障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外,寻甸黑颈鹤管护局及属地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护力度,在保护区主要路口及重点区域依法设立哨卡,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车辆及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三、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或在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将严格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罚款;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原有相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保护区生态安全。
举报监督电话:(寻甸黑颈鹤管护局)0871-62663068
特此通告
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6年3月31日

寻甸黑颈鹤保护区供图
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颈鹤及其栖息地(高原湿地)为主的省级自然保护区。
该保护区地处高海拔区域,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且通讯信号覆盖薄弱,属于非开放旅游区域。区内未建设任何旅游配套设施,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极为有限。我们郑重呼吁社会各界人士:请勿擅自进入保护区范围,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守护好中国黑颈鹤种群最南端的越冬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