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2月4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亚锋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回顾了去年全市检察工作。2017年,昆明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0件,大案212件,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3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430万元。
2017年,昆明市检察院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0件287人,同比上升26.4%和20.1%。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212 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430万元。如依法查处了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陈振德受贿527 万元,高新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郭松受贿1016万元等一批重大受贿犯罪案件。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行贿、围猎干部的问题,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53件54人,同比上升17.8%和8%。打好追逃持久战,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有两名分别潜逃16年和15年的追逃对象,经工作后投案自首,其中1名从缅甸到案。
惩治渎职侵权犯罪,聚焦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41件78人。其中,玩忽职守犯罪21件47 人,滥用职权犯罪20件31人,查处县处级干部要案5人,厅级干部要案2人。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82人,同比上升8.5%;提起公诉14764人,同比上升21.5%。积极配合开展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24人。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对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批准逮捕2235人、提起公诉2279人; 对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3604人、提起公诉4031人; 对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76人、提起公诉3252人。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相关犯罪43人、提起公诉199 人; 深挖细查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生态环保领域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19 人。
在保障民生民利方面,围绕看病难、入学难、就业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案查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职务犯罪98人。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6件6人,将危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深挖隐藏在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立案查处司法人员31人。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立案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48人。如依法查办了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块河村委会原主任杨朝华等5人贪污征地补偿款291万元、“两区”管委会转龙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钱永刚等4人私分医保基金246万元等一批“小官巨贪”案件。
2017年,昆明市检察院认真履职主动服务发展,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监督惩治力度,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46人、提起公诉65人。针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新特点,批准逮捕走私、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83人、提起公诉738人。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秩序犯罪110人、提起公诉127人。
此外,拓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依法严惩性侵、拐卖拐骗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提起公诉217 人。启动“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系列宣讲活动,打造“五年回访帮教机制”“向日葵青春课堂”“春蕊工作室”等具有昆明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18年,昆明市检察院将在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上有新作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在深化平安昆明建设上有新作为、在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创新发展上有新作为以及在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等5个新作为上发力,为昆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