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投入3000万补助水源区花农 上万亩花卉大棚已整治拆除完毕
2018-01-05 17:09:43      来源:昆明信息港

    长期以来,昆明市饮用水源区禁止花卉种植,1月5日,记者从盘龙区获悉,针对近年来松华坝饮用水源区花卉种植反弹情况,盘龙区加大整治力度,投入3000万元用于花卉综合整治的奖励性补助,截至12月31日,松华坝饮用水源区上万亩花卉大棚拆除整治完毕。

    根据2009年3月16日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实施意见》(昆通〔2009〕7号)文件规定,饮用水源区禁止花卉种植,限制蔬菜种植面积。2009年,松华坝、云龙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种植花卉,2010年主城主要饮用水源区全面禁止花卉种植。

    2009年、2010年百合花种植基本上分布在一级区和二级区,经过各级的努力一级区全部实施农改林,二级区实施搬迁。但近年来水源区花卉种植在三级区不同程度出现反弹。根据昆明市的要求,针对松华坝饮用水源区花卉种植反弹情况,盘龙区要及时做好整治工作,务必于 2017年12月31日前将饮用水源区内花卉大棚整治拆除完毕。

    为妥善解决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大化为群众争取利益,顺利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盘龙区从财政资金中挤出3000余万元,用于花卉综合整治的奖励性补助。种植户在2017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全部大棚拆除的,按照大棚拆除每亩2000元的标准补助,种苗搬迁每亩3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性补助。在2300元/亩补助的基础上,给予紧急外出租地限时补助。限时补助分时段分标准执行,限时补助以签定的协议时间为准,具体为:2017年12月25日24时前完成协议签定的,每亩给予奖励700元;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协议签定的,每亩给予奖励500元。2017年12月31日24时后签定协议的不给限时补助。

    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31日,盘龙区已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此次花卉整治工作涉及3个街道办事处32个村委会683户,面积10619.75亩。(春城晚报 记者期俊军 通讯员赵荣荣)

编辑: 杨雁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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